融捷股份: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08:05:00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共同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锂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持股50%,融捷投资以现金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持股50%。公司于2017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是时公司与融捷投资尚未签署投资协议。上述详情请查阅公司2017年3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融捷投资(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投资协议》,融捷锂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详细信息如下:一、融捷锂业的工商信息

    名称: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3MA6CLH157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横四路

    法定代表人: 王俊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3日

    营业期限:2017年3月13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矿石(不含煤炭、稀有金属)及锂系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其它化工产品的经营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不含危化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安排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500         货币    2018年12月31日前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2500         货币    2018年12月31日前

   甲乙双方作为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股东权利

    (1)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利;

    (2)按期分取公司利润;

    (3)有任命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依法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5)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及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6)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建议或质询;

    (7)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要求纠正该行为,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3、股东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2)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4、公司治理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1)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职权由双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乙方推荐人员,经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双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3)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公司总经理由乙方推荐人员,经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的职权由双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由甲方推荐人员,经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选举产生。

    监事的职权由双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三、其他说明

    根据《投资协议》及融捷锂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捷锂业工商注册完成后,将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备查文件

    1、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投资协议》;

    2、融捷锂业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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