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发布时间:2019-04-30 01:35:29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是/否/不适用 说明 一、内部审计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董事会或者其专门 是 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 是 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 是 报告一次。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1)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是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 (2)对外担保 是 (3)关联交易 是 (4)证券投资 是 本年度未发生证券投资 (5)风险投资 是 本年度未发生风险投资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购买和出售资产 是 (8)对外投资 是 (9)公司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是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是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是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6、专门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内向董事 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 是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提交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保 是 密制度。 2、公司是否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 是 看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 是 书。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是否编 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 是 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 易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 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 是 人员的登记管理做出规定。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 是 程备忘录,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报、半年报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 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 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 是 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 实、追究责任,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 送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 员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 是 其买卖计划通知董事会秘书。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 是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 是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 表意见。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 等财务性投资,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 是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用于质押、委托 贷款以及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12个月内,是否未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是 本年度未发生风险投资 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通过 深交所业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 报备关联人信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 是 2个交易日内进行更新。公司报备的关联人信息是否真实、 准确、完整。 2、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是 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 是 金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 是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 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 是 制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 是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 是 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 是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是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 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是 人是否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 是 公司董事会备案。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保证安排合理 独董姓名 天数 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 是 沈洪涛 11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向旭家 11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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