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关于与工商银行东莞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9 09:09:00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8-178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工商银行东莞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5月25日,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松山湖支行”)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商银行松山湖支行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与工商银行进一步深化合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胜和路段18号 法定代表人 许长明 成立日期 2001年04月0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198027363U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 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 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 经营范围 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代理保险业务;代理政策性银 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 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 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 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 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 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 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黄金市场业务,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经 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为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与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乙方: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互为战略合作伙伴,着眼建立全面长远的合作关系,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甲乙双方产品策略与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共同发展。乙方将甲方作为主要合作银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及其成员单位优先选择甲方及其下属各级行作为各项金融业务的主办行。甲方将乙方作为重要客户,为乙方提供全方位全球化的金融服务。 2、本协议项下业务合作主体包括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和乙方及其成员单位。 3、甲方将乙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配合乙方做好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充分利用自身的境内外机构联动优势和丰富的金融资源(含参股银行和境外投资机构),为乙方提供账户开立、本外币结算、现金管理、信息咨询、全口径融资、国际业务、结售汇与外汇买卖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代发工资、企业年金、投融资等全面金融服务。 4、甲方同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及甲方信贷审批政策的前提下,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团贷款、并购搭桥融资、外汇贷款、国际国内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投行股权融资、 债务融资、资产证券化、债券承销等全口径融资服务及配套汇率、利率避险服务。 5、深化与乙方的产业链金融合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及甲方信贷审批政策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经营发展需要向符合甲方审批条件的乙方上下游企业提供适合的金融服务。乙方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为甲方与乙方上下游企业开展金融业务提供支持。 6、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甲方业务审批政策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优质的代发工资、企业年金等个人金融服务;为乙方员工提供代发工资、个人理财、员工保险、个人融资、电子银行、e钱包账户、信用卡和牡丹卡公务用卡等服务;发挥企业年金业务“全牌照”优势,为乙方及其成员单位提供优质的企业年金服务,包括受托管理、受托咨询、账户管理、基金托管、投资管理等服务;为乙方高管、股东提供私人银行服务及家族财富管理服务,制定专属理财业务方案。 7、对于乙方在上述以外的金融业务需求,甲方承诺积极与乙方协作,开发的各种新的金融产品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乙方提供,并可根据乙方需求,设计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8、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选择甲方作为其各项金融业务的主办行,包括本外币资金结算(含电子银行渠道和自助渠道)、现金管理、全口径融资业务及配套避险服务、投资银行业务、国际业务、结售汇与外汇买卖业务等,并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在甲方开立人民币及外币结算账户。 9、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选择甲方作为投行业务的主要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四条所列投行业务。 10、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选择甲方作为票据、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合作银行,承诺优先选择甲方为企业年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11、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在多个业务领域深化银企合作,优先委托甲方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含年终奖、分红款代发等业务)、电子银行、智能POS、本外币理财、柜台债券等金融业务。 1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财务数据,并积极协助甲方开展信贷调查和金融产品使用信息收集等工作,主动与甲方沟通信息,及时通报企 业生产经营的重大调整计划。 13、甲、乙双方建立不定期高层互访会谈机制。根据合作情况,双方高层领导不定期会面,共商全面合作事宜。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对相关信息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甲方明确公司金融业务部、乙方明确集团财务部,负责沟通、联系、协调工作,促进本协议的具体有效实施。 14、甲方的承诺和保证:甲方将建立从分行到分支机构的专业服务团队,与乙方各级机构保持多层次的沟通和交流,对乙方的业务需求和意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处理。 15、乙方的承诺和保证:乙方应指导其成员单位积极与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开展全面业务合作,将甲方作为金融业务往来的主要合作行,积极与甲方在各项金融产品方面开展合作。 16、本协议为指导甲乙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可根据业务实际签订具体业务合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或补充协议/函件等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三、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监管规定,有利于公司与工商银行东莞分行进一步密切和深化双方金融业务合作,实现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本协议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或补充协议/函件等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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