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7-04 03:15:0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决议,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钨钼”)100%的股权,并拟向中国钢研、安泰振兴专户及华腾资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就本次交易事宜,公司已于2015年1月19日发布公告: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年1月16日)收盘价格为9.39元/股,停牌前第20个交易日(2014年12月18日)收盘价格为9.19元/股。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1月16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2.18%,同期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累计涨幅为-3.31%,同期新材料概念(概念板块分类)所有股票算术平均价涨幅为-3.62%。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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