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关于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6 02:25:20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钢研: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5.51%股份)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因工作人员失误,其中“四、2019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单位有误,现将数据单位进行更正,以下更正内容不影响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结果。

    一、原公告内容:

  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中国钢研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35,627.27亿元(具体金额以公司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和此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二、更正后的内容:

  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中国钢研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35,627.27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和此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补充更正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一、终止购买资产交易事项的概述

  在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为落实公司“十三五”战略关于产业区域布局的总体安排,整合中国钢研及涿州基地的现有土地资源,推进新材料成果孵化器建设,进一步盘活资源,促进“三位一体”业务协同发展,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21,646,118.00元购买中国钢研位于河北省涿州市开发区总占地面积为85,158.56平方米的5宗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包括房产、构筑物等)以及与之相关的机器设备等。2016年12月30日,公司与中国钢研就收购事项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二、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原因

  协议签署以来,双方积极落实本项交易实施,但由于受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在具体推进工作中遇到了实质性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产生的影响。2017年以来,国家陆续实施推进京津冀一体化、设立雄安新区等方针政策。根据相关政策,河北省对涿州地区的区域定位进行调整,形成了新的区域发展规划,原计划收购地块已不再适合布局筹建新的产业建设项目。

  二是公司产业调整的影响。2018年以来,公司持续推动处僵治困和产业调整。先后对位于涿州基地的焊接产业进行了清算,纳米晶器件产业以资产出资对外合资合作异地发展,公司在涿州的自有厂房已开始出现空置情况,目前暂无新的土地需求。

    三、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国家宏观政策及公司自身产业调整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自身的战略规划,经审慎考虑并与集团公司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终止该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产
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19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中国钢研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35,627.27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和此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其中1.87亿元为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121,646,118.00元为此次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金额。

    五、终止本次收购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2019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交易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建新、刘掌权、邢杰鹏回避表决,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次收购资产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收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终止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终止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年1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披露后,双方积极推进本项交易的实施,但在推进工作中遇到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及公司产业调整等困难,经公司审慎决定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本次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等程序。本次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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