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208:东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收购金张科技51%股权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5-01-27 00:00:0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金张科技51%股权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金张科技51%股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股权收购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光学基膜业务开拓及进一步发展。
     二、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独立、公正。公司以审计和评估结果为依据,与各转让方充分协商后确定价格,交易定价原则、最终交易价格谨慎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此次股权收购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谭洪涛、彭宗仁、傅强
                                                          2015年1月2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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